为确保德州市在建工程质量,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,严厉打击“地条钢”在建设工程中的违规使用,12月2日起,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建工程违规使用“地条钢”排查整治活动。
检查内容为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钢筋,包括生产厂家、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复检报告、钢筋的外观质量、公称尺寸等。要求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于12月4日前完成自查工作,各县(市、区)建设主管部门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,12月5日至6日组织现场检查。
本次排查整治工作要覆盖至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,对各类园区工程和乡镇工程要重点排查,做到不存死角,不剩盲区,不留隐患。对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“地条钢”建筑材料的在建工程,要严格按照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、《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、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严肃追究工程参建公司主体责任和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。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,并依法予以严厉查处。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罚款、停止执业、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;充分利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,及时逐级上报并向社会曝光检查发现的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。